3月1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我国首个《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到2030年,我国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,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,传统产业绿色发展层级整体跃升,产业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,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,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,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,碳排放总量实现达峰,新兴产业绿色增长引擎作用更加突出,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,绿色低碳产业比重显著提高,绿色融合新业态不断涌现,绿色发展基础能力大幅提升,绿色低碳竞争力进一步增强,绿色发展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坚实基础。到2035年,制造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,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,碳中和能力稳步提升,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竞争优势凸显,绿色发展成为新型工业化的普遍形态。
《指导意见》就水泥行业相关内容指出,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,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。定期更新发布制造业绿色低碳技术导向目录,遴选推广成熟度高、经济性好、绿色成效显著的关键共性技术,推动企业、园区、重点行业全面实施新一轮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升级。严格项目准入,坚决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。面向重点行业领域在生产制造全流程拓展“新一代信息技术+绿色低碳”典型应用场景,提高全要素生产率。综合考虑能耗、环保绩效水平,完善阶梯电价制度和水价政策。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套制度,研究有序扩大行业覆盖范围,协调推进碳排放权交易、用能权交易、绿电绿证交易等市场建设。加快制定碳排放基础通用、核算与报告、低碳技术与装备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,到2030年完成5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制修订。制定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办法,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。到2030年,各级绿色工厂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0%。鼓励绿色工厂进一步深挖节能降碳潜力,创建“零碳”工厂。持续遴选发布能效“领跑者”、水效“领跑者”、再生资源规范条件企业、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等,从工业全过程深挖能源资源节约潜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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